突破“两难” 简政放权要应放尽放
稿件来源:本报讯
今年是改革元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其中,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关系更加协调。 在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全国政协委员林方略建议,应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尽量减少审批事项,充分向市场和社会放权。而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委钱学明认为,简政放权必须突破 “两难”,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应放尽放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在历时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而简政放权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和关键。 林方略认为,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政府管得太多,容易制约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虽然自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至2012年,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新一届政府上任一年已分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16项,但审批 “边减边增”现象并未从根本上遏制。企业界甚至流行这样一句话: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政府是一只闲不住的手。 二是部门利益分割严重,真正的利益格局还难以打破。政府掌握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在资源配置时既是行政主体,又是利益主体,利益部门化、获利途径审批化现象存在。 三是大部制改革形势仍不容乐观,部门机构重叠、权责脱节问题未根本解决,内设机构整合不到位,大而不合现象突出,涉及核心部门的改革举步维艰。 针对上述一系列瓶颈制约,林方略建议,一要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尽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向市场和社会放权;二要按照便民、效率,权责对等原则,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能,逐级下放权力;三要向社会和市场充分征集意见,不能任由主管部门意愿下放或取消审批项目;四要加强政府的战略规划制定、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发挥好 “两只手”的作用。 破解 “两难”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委钱学明认为,简政放权还必须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在他看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配置方面,是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去配置资源,还是政府利用市场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二是市场秩序建立和监管方面,是以政府为主直接参与微观管理,还是在政府强化宏观调控和规划管理的前提下,通过行业自律来实现。 在资源配置上,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行政手段和方法的改变,而不是放权的问题,相对比较容易落实。到目前为止,我国也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比如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实现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 在市场秩序建立和监管上,政府转变职能不是简单放弃对市场的微观管理,放任自流;而是变微观为宏观,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通过行业组织实现对市场的微观管理。 也许有人会问,政府都管不好,行业组织能管好吗?钱学明的答案是:相比政府,行业组织更能有效管理市场,原因有三:其一,维护好行业发展环境,是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成员自身利益的需要,行业组织具有自发的、内在的、持久的自律源泉和监管动力,可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造成的监管失效。其二,行业组织对于行业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掌握充分完全的信息,可以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管好市场秩序。其三,行业组织可以采取行规等自治措施,更灵活、有效地对行业实施监管。 钱学明认为,在实际操作中,简政放权通常会遇到 “两难”——政府部门放权难、行业组织接权难。 一方面,简政放权已经呼吁多年,但政府权力就是放不下去。简政放权之所以难,首先难在管理者的理念。没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政府部门往往通过审批对市场进行监管,而不是通过服务帮助建立市场秩序。其次难在利益。权力可以带来利益,权力和利益紧密相连,放权无疑是“伤筋动骨”。再次难在体制机制。一些部门可以利用职权,大包大揽,而社会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另一方面,行业组织要接好权,管好行业秩序,自身必须过硬。当前我国行业组织主要由体制内改制而成,人权、财权、事权均没有完全独立,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和行政气息,需要依赖政府开展活动,甚至和政府部门合署办公,政会不分,严重制约行业组织作用发挥。因此,行业组织顺利接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实现简政放权,钱学明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统筹协调政府放权与行业组织接权。处理好这个关系,才能在保证简政放权的同时,避免市场监管出现真空,确保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这需要中央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加以统筹协调,确保权放得下,也接得住。 二是出台和完善法律法规。出台《行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完善行业组织的建设,明确其法律地位,确保行业组织依法行使对行业的监管权。 三是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的体制机制。行业组织要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会长、秘书长由 “官员化”向 “企业家化”转变,工作人员专职化,实现自办、自管、自立。 四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通过加强对行业组织的培育、指导、监督,实现宏观管理;同时将行业的微观管理权移交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自律。(本报记者 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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