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代表:应优先解决异地养老就医难题
稿件来源:本报讯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设计师王波日前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说,为了解决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01年印发了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 (2011)8号),根据此通知各省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安排、监控就医地的医疗服务,推进统筹地区建立异地协作机制,这些举措虽然缓解了参加医保人员异地就医难的问题,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参加医保人员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尤其对于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是省内异地就医的患者在居住地确定的地市级医疗机构申请、经原居住地医保机关批准,可在居住地的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 (结算票据、疾病诊断、病例复印件),经原居住地医保机关审查,可回原居住地医保中心报销,但不能异地报销同时报销时间严重滞后,并要求病人在入院24小时内向医保缴纳地报告,这些事情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困难很大。 二是走到省外,如原居住省与现居住省签署了医疗合作协议,患者提出申请,经原医保所在省批准,办理异地就医卡,在现居住省确定的医疗机构可异地就医。但需凭借医院提供资料 (结算票据、疾病诊断、病例复印件)回原居住省的医疗机构报销,也存在第一条同样的问题。 三是无论上述在省内或省外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由于居住外地,手持医保卡的功能基本失效。一般的病症,如感冒,到药店买药只能自掏腰包。 四是医院过度服务导致个人负担较重。由于各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存在差异,就医地医疗机构不能依照患者参保地的医保制度政策提供服务,就医地的医保制度难免会有部分医疗费用超出参保地的医疗规定,回参保地报销审核时超出部分被剔除项目之外;或因监管不严,就医机构过度服务,多检查、多治疗、多用药的现象导致个人负担过重。 参加医保人员异地就医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难度确实较大。 王波建议:优先解决异地养老的退休职工,他们的一切需求都以养老为前提,绝大多数人员没有医疗服务选择性的要求,应为该群体建立 “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机制”。将长期居住外地的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居住地。 国家应制定统一政策法规,明确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统筹基金转移标准、异地接受管理办法、基金补偿机制,尤其对于医疗费报销标准的制定,建议法令规定就医人员享受不高于在参保地就诊的补偿待遇。 (本报记者 由庆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