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助推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船舶工业加快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快该省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 政策措施有七个方面: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该省支持船舶工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投入,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整合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着重用于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技术改造创新方面;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实施城市老旧船厂搬迁;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推进马尾造船、东南船厂、厦船重工、福宁重工、白马船厂、长兴船舶及福建豪氏威马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加快企业主流船型的升级换代;推动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与华东、冠海、华海等船舶企业的合作与重组,积极推进以骨干造船企业为龙头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高端产品制造能力,鼓励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进行产业链整合;鼓励中小型船舶企业面向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向 “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行政执法、公务船舶建造和渔船更新改造;加大信贷融资和创新金融支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工业重点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等的贷款资金投放力度。 (王平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