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上缴比例提至30% 安徽出台全面深化改革意见
稿件来源:本报讯
改革关键词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支持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多地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保、科技进步等领域。
日前,安徽省委出台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其中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安徽实际,提出了思想明确、措施有力、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意见》指出,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制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支持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多地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保、科技进步等领域。全面梳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分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切实增强国企竞争力 安徽省属国有企业近年发展较快,据统计,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464亿元,同比增长11.7%;实现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38.4%。通过改革重组,到2013年底,安徽省属国有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达到1688户,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1059户,占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68.4%。省属国有企业 (不含文化、金融类企业)上市公司15户,总股本约289.8亿股,总市值2217.8亿元,资本实力进一步壮大。 在下一步改革中,根据 《意见》安排,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符合企业功能定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鼓励引进民间资本、央企和外资等战略投资者参股或持股,鼓励引入优先股等模式推进改革。加大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力度,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亿元企业、万亿元企业。 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整体上市。提高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对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国有企业,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支持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加快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业务消费,积极推行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公开。 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大企业建立研发实体,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让平台,建立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机制。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为此,应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清理多个行业准入规则中不适当的资金、技术、资质等限制条件,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清除市场壁垒,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用地结构,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方式;深化余额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积极发展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如合肥建立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引进一批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信息服务等生产服务性项目;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贸易,推进落实 “走出去”便利化措施;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功能拓展,改善提高为国有企业服务功能和水平。(本报记者 徐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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