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首批铝行业合规企业名单公布
稿件来源:本报讯
4月15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规范管理对铝行业发展和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正式公告第一批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 (以下简称 《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召开媒体通气会。 “此次的 《规范条件》是不以企业的规模和所有制为前提,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有利于行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使一些落后的、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产能逐步退出市场。同时,也是贯彻落实 ‘向雾霾宣战’的具体措施。”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燕海在通气会上表示。 行业乱象日渐突出 近十几年来,我国电解铝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但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滞后,粗放式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目前,电解铝产能已达3200万吨,仅2013年即新增约500万吨产能。产能无序扩张、产业集中度低、资源保障力弱、市场恶性竞争、环保压力大等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13年铝冶炼行业亏损23亿元,2014年1~2月铝冶炼行业亏损29.3亿元,是今年有色金属行业惟一亏损的品种。 从行业管理角度看,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现行管理方法不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电解铝行业一直是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行业管理主要依靠行政审批,例如,严格控制新项目上马,银行不予贷款,土地不予供应等。但在前期市场需求拉动下,在有产量就有效益的大环境中,企业更多地注重规模扩张,致使我国电解铝产能逐年攀升,从2008年的1800万吨快速增长到目前的3200万吨,多年来通过行政审批手段严格控制产能收效甚微。 事实证明,电解铝这样的竞争性行业仅靠单一国家审批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绝大多数电解铝产能未经核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一系列政策障碍,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催生了行业乱象。我国电解铝企业有电网购电、直供电、自备电厂、微电网等4种供电方式,由于电力体制问题,不同企业间用电成本差异巨大,企业处于不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部分地区和个别企业依靠电价优势,产能快速扩张。同时,由于铝企业对地方投资拉动大,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在环保、财税等方面也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双管齐下化解过剩产能 “针对铝行业管理长期缺失,市场调节机制未能完全发挥作用的现状,我们将行业规范管理作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新举措,这也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必然要求。”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骆铁军在会上表示。 2013年7月18日,工信部修订出台了《规范条件》,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耗和综合利用、工艺装备、布局和外部条件、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对现有企业和新建项目提出了标准。 在骆铁军看来,铝行业规范管理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落实,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具体举措。 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方面, 《规范条件》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基础上,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历史和现实,在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环保、节能、质量和社会责任上,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不同于以往的事前审批,规范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重在质量、环保、能耗上对企业进行规范,促进产业政策与国土、环保、金融、能源、进出口等政策的联动,保障公平竞争。 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只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下发之前投产的、符合 《规范条件》的铝生产企业才能被纳入国家规范管理的范畴,这与 《指导意见》的严控新增产能双管齐下。 此外,骆铁军表示,理顺不同地区存在的电价不公平问题是避免重复建设的关键。实际上,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放任企业自由,而应在公平的市场环境前提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因此,下一阶段工信部除了 《规范条件》外,为了创造公平的行业环境,工信部还将研究其他方法向国务院提出进一步建议。 第一批名单公告 《规范条件》发布后,工信部组织开展了铝企业申报工作,共有10个省 (区、市)和中国铝业公司报送了46家企业(共计54个项目)的申请报告,其中,铝土矿项目7个,产能1849万吨,约占全国的49%;氧化铝项目9个,产能1768万吨,约占全国的33%;电解铝项目35个,产能1289万吨,约占全国的40%;再生铝项目3个,产能29.5万吨,约占全国的6%。河南、山东、内蒙古、青海等主要电解铝产区均积极组织了申报。 4月6日,工信部公告了第一批36家(共计40个项目)符合 《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铝土矿项目5个,产能1720万吨,约占全国的46%;氧化铝项目8个,产能1550万吨,约占全国的29%;电解铝项目26个,产能955万吨,约占全国的30%;再生铝项目1个,产能10万吨,约占全国的2%。 公告企业中既有中国铝业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和云南铝业、河南神火、青海桥头铝电等地方国有企业,也包括东方希望、山东南山集团等民营企业。 “预计将有80%的电解铝产能将在符合 《规范条件》名单中,我们将稳步推进铝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再公告1~2批符合 《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没有进入名单的企业要加强改造、升级,如果确实还达不到规范条件,今后将被逐步淘汰。这相当于一个红名单,没有在红名单里的企业实际上就列入了黑名单,金融机构包括上市和相关部门将以此名单为依据开展相关工作。”骆铁军在会上表示。 同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有色处处长陈学森在会上表示,工信部将对公告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具体措施是,由于电解铝对我国每个地区来说都是高能耗企业,在各地方都设有节能监察大队,每个企业都是节能监察大队的监测重点,工信部准备下一步出台相关细则,例如,每年从节能监察大队调出其对准入规范企业的监测数据,如果不符合准入条件,通过现场核查后,如情况属实,将发布公告取消其资质。 (本报记者 曾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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