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出台30项举措支持民营经济
稿件来源:本报讯
自去年以来,吉林省吉林市的民营经济明显提速: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实缴税金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明显快于全市经济总体增速;民营经济对全市GDP的贡献已超过50%。而这好成绩的背后,则是吉林市委、市政府一项又一项扎实而有效的举措。 据吉林市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 《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40条政策后,吉林市亦随即制定了 《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共30条。为此该市专门成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还建立了以市工信局牵头,统计、商务、发改委、建委、农委、税务、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民营经济调度监测体系。 为了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吉林市下放审批权力,清理减少审批项目,使市工信局窗口限时办结件时间缩短50%,项目审批缩减了25%。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 “十大功能区”建设,吉林市加强7个主导产业集群和8个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完善了以石油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配套化学品6大产业链为特色的化工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了舒兰食品区、蛟河天岗石材区、磐石医药产业区、桦甸林产品区等特色产业集群壮大发展。 在此基础上,吉林市还组织了建材、化工、汽车协作配套等行业开展产需衔接活动,实现协议供货10.2亿元;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企业争取参展资助,共组织100余户民营企业参加南京、新疆、广州等国内各类著名博览会、展销会,共实现合作意向10亿元以上。 (本报记者 王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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