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再建光伏发电项目
稿件来源:本报讯
阳光电源 (300274)4月11日公告,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事宜于2014年4月9日正式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规划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其中,一期装机容量100兆瓦,争取2014年8月开工建设;二期装机容量100兆瓦,争取2015年8月开工建设。 公告称,公司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人民政府就阳光电源在河北张家口市沽源县高山堡乡投资建设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事宜,于2014年4月10日正式签订 《合作框架协议》。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规划容量50兆瓦,计划于2014年建成投产。 (本报记者李瞧收集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