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略有提升
稿件来源:本报讯
记者在日前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以及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共同举办的201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为64.96分,较2012年提高1.27分,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满意度略有提高,但仍处于及格水平。 据了解,这是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调查连续开展的第二年,沿用了以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4项一级指标为框架、包含12项二级指标和40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全国范围内16095名知识产权权利人、社会公众、专业人士进行数据采集。 从对具体指标的评价来看,社会各界对法律与政策保护工作满意度相比2012年提高4.07分,表明社会各界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工作比较认可;但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仅为58.45分,与2012年相比进一步降低。虽然根据全国专利调查数据,我国专利保护水平已有明显提高,企业遭侵权比例由2011的36.3%下降到22.7%,但受访者仍对侵权损害赔偿的及时性、足额性,获取维权救济的及时性、便捷性等几个问题表示不满意。 专家认为,2013年的满意度得分略有提升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被访者对各部门各地方为保护知识产权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的感知,也表明目前的工作离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期待还相距甚远。 据悉,此次调查首次对全国27个省 (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情况进行了排名。其中,天津、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北、贵州、吉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江西和山东13个省得分高于全国满意度平均分。 (本报记者 高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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