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效体系 中国禁化武履约管控结合
稿件来源:本报讯
外交部军控司与禁化武组织技秘处近日在京联合举办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化工安全与安保地区研讨会,亚洲地区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履约主管部门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和相关专家与会。禁化武组织执理会主席OlexanderHorin大使、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郑泽光、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副司长张卫出席会议并致辞。 郑泽光表示,当前,国际形势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任何国家都难以单独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和挑战。以合作谋安全、以稳定促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他提出中国关于加强公约国际交流,特别是亚洲区域合作的四点主张。第一,着眼实现公约宗旨,从战略高度重视国际合作。第二,以禁化武组织相关决定为依托,扎实推进国际合作。第三,有能力的缔约国应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引领国际合作。第四,通过区域性制度建设,确保长久、可持续的国际合作。 国家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简称禁化武办)副司长张卫指出,禁化武办是中国履约主管机构,自1997年成立以来,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心致力于推进中国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一是建立了履约法规体系和履约机构。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履约相关法律规章近20种,建立了关于附表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及进出口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体系。中国各省级人民政府及部分履约任务较重的地市级人民政府也建立了履约机构。此外,在国家层面和部分地区还成立了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履约工作。这一覆盖全国、高效运转的履约管理体系,确保了 《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 二是严格履行提交宣布与接受核查义务。根据 《公约》要求,中国按时、保质向禁化武组织提交了初始宣布及以后各年度宣布。中国工业宣布量约占各国宣布设施总量的四分之一。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现场视察355次,其中民用工业视察257次。今年截至目前,中国已接受工业视察11次。视察结果表明,中国严格履行了 《公约》义务。 三是加强 《公约》宣传和履约培训。国家及地方各级履约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履约机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宣传 《公约》和相关法规,指导企业履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禁化武办依照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对附表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进出口等实行严格监管。如对监控化学品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遵守 《公约》关于向非缔约国转让附表化学品的规定,实行严格的防扩散出口管制。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实行新产品替代,支持地方政府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监控化学品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和聚集,从根本上降低监管难度和履约风险。 五是加强履约国际合作。十六年来,与禁化武组织联合举办了两期国际视察员现场模拟视察培训班,培训了技术秘书处70名视察员,举办了6次国际履约研讨会、4次防护和援助培训班;通过向非洲国家捐赠计算机和资助非洲在华化工研修项目,帮助非洲国家提高履约能力。中国的上述努力对促进 《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卫强调指出,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化学品安全,在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中,安全与环保也作为基本要求贯穿始终。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无论是化工发展水平还是化工安全与安保水平都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迫切希望在 《公约》框架下,借助履约平台,加强化工安全与安保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并愿与各国分享中国的经验和探索。 各国家和地区还就履约安全与安保问题进行了探讨,介绍化工安全经验和技术援助。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中国中小企业在化工安全及安保方面的经验。 (本报记者 陈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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