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骤增困局难破 山西再救煤炭行业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西省将于近期出台煤炭 “17条”新政,这是继2013年出台煤炭 “20条”之后,再次祭出 “救市措施”。据了解,该新政已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通过。 据了解,此次救市新政的内容包括,原本于2013年年底到期的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政策继续延续,并暂停协议方式配置煤炭资源,暂停审批露天煤矿。 去年7月底,山西省就出台了20条 “煤炭新政”来为本省煤炭企业减负,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公开资料显示,当时的 “新政”内容包括 “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节约成本,清洁高效,就近用煤”等措施。 去年新政收到实效 实际上,去年山西省的20条 “煤炭新政”推出了 “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煤焦化、煤制气、煤制油等就地转化项目,实现多联产、规模发展,拓宽煤炭利用范围,将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转化等”多项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发展;以及 “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工作力度;研究煤炭税费整体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税费总体水平,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取消铁路建设基金;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制定差别化税费政策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2013年出台的20条新政落实后,确实给煤炭行业降低了部分税费负担。而在整个煤炭行业盈利能力日益恶化的大环境下,山西省煤炭行业对出台新的 “救市”措施充满期待。 有研究报告分析,仅第一条措施“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就能让山西省五大上市煤企直接受益高达7.67亿元。 煤炭专家李朝林表示,出台新政对于当地煤炭企业来讲肯定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为当地煤企减轻一些负担;但更重要的是, “打铁还需自身硬”,煤企要提高自身竞争能力,来提升盈利水平,在煤炭市场化改革的大环境下,不能单纯依赖政府政策保护。 花大力度保护煤炭行业 此次新政应是对去年20条新政的延续和发展,山西省之所以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再次出台煤炭救市新政,李朝林认为,主要还是因为煤炭形势的日益恶化,一季度同比、环比均有大幅下降;而且,山西省财政收入、经济增长对于煤炭行业又高度依赖,煤炭形势不好全省经济增速下滑太厉害,所以,必须花更大力度保护煤炭产业。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山西省GDP涨幅仅为5.5%,位列全国倒数第三。煤炭价格的下跌成为影响山西省经济增速的罪魁祸首。 从山西省煤炭行业今年一季度的最新数据看,2014年以来这种情况仍在不断恶化。截至2014年3月底,山西全省煤炭企业存煤3380万吨,同比增长87.2%。今年一季度该省煤炭全行业实现煤炭销售收入947亿元,同比减少201.62亿元,下降21.3%,全行业实现利润8亿元,同比减少52.13亿元,下降86.6%。 事实上,不只是山西省,经济增速倒数前三名都是能源大省;不断恶化的煤炭市场环境让越来越多的煤炭企业陷入亏损,从煤炭全行业来看,亏损面甚至会超过80%。 进口煤数量的不断增长也是导致煤炭市场现状的一个重要因素。 业内专家认为,煤炭行业要改变经营状况,必须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控制产能无序增加,改变市场上供过于求的局面;同时从政策处要效益,通过清费利税,把过重的税收负担降下来。 (振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