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反税美方“获胜”的冷思考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中国和美国汽车贸易战日前再度引发业界关注。5月23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美国诉华汽车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判决美方起诉中国双反税获胜。至此,中美汽车贸易战在2012年和2013年引起几度轰动之后,又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此项诉讼源自2011年,当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其中反倾销税比率在2.0%到21.5%之间,而反补贴税最高达到12.9%。 美方对上述政策不服,因而向WTO提起上诉。在美方看来,中国方面向80%以上美国的进口车辆征收汽车关税,对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构成不公正压力;主要影响了产自美国排量较大的SUV车型,包括Jeep大切诺基、别克昂科雷、凯迪拉克凯雷德等美系车。另外宝马和奔驰在美国生产的SUV也受到冲击。2012年7月5日,美国政府向WTO递交诉状,投诉中国向美国所产汽车征收双反税的 “不公正”行为,给双边原本就形势紧张的贸易关系火上浇油。美国投诉的目的在于制止中国政府继续向产自美国的汽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此外,美国还在另一起独立诉讼中指控中国向美国市场倾销汽车零部件,并为零部件补贴超过10亿美元。 经过近两年的时间,WTO终于作出仲裁结果,判决美方起诉中国双反税获胜。 这样看来,美方当初投诉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却不这么认为,指出,美国方面的 “胜利”,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其一,WTO给出仲裁结果时,中国方面 “双反税”政策已经到期近半年之久,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其二,此次WTO的 “支持”属于仲裁表态,而没有对中方宣布任何惩处措施,因此对中方而言并无损失;其三,注意到WTO专家组也并未在所有问题上向美方 “一面倒”,如专家组报告驳回美国的部分主张,在国内产业定义问题上完全支持中方,在损害数据的非保密概要、因果关系以及其他公司税率等问题上也部分支持中方主张;其四,专家组对倾销幅度计算的披露和价格影响等问题的裁决持保留意见,而美国针对中国补贴和倾销零部件的诉讼尚无结果。 另外,在此次中美两国贸易战中,美方公布的一系列数据显示,双方都是彼此重要的汽车贸易伙伴,中国对美国的汽车零部件出口和美国对中国的汽车出口都占据较大份额。2013年,美国对海外市场出口汽车总额达到649亿美元,其中85亿美元出口到中国市场,占汽车产品总出口额的13%。这意味着中国已经成为美国第二大汽车出口市场,仅次于加拿大。而汽车零部件贸易方面,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汽车零部件对美国出口量增长了700%,在美国零部件进口量中所占的份额从2%提升到10%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美双方汽车贸易之间高依存度的存在,希望美方今后在面对双方汽车贸易争端时,不可剑拔弩张,须理性对待为好;否则必然落得 “损人不利己”的下场。 (李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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