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发布玩具安全意识有望提升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向消费者普及玩具安全新标准知识,加强社会监督,规范行业发展,保护儿童健康安全权益,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由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中消协有关专家表示,儿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费群体,我国对玩具质量和安全标准非常重视。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2003版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玩具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标识和说明等强制性技术要求。其他国家标准对童车、童床、摇篮、婴幼儿安抚奶嘴、毛绒和布制玩具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 新版 《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重点在于玩具安全的基本规范、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和特定元素的迁移,并加强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例如,新增了对磁体和磁性部件的要求,防止儿童吞入的危害。而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与欧盟相同。相关人士表示,市面上的劣质玩具大多是回收塑料做成的,除了不牢固外,更可怕的是铅超标,容易损伤儿童大脑发育。 目前,不少消费者缺乏玩具安全意识,对玩具质量好不好的认知仅局限于外观。专家提醒,家长在选购玩具时,要认准产品上的 “CCC”标志、 “儿童年龄组标识”以及玩具说明书中的安全使用规则,为孩子找到适合年龄的安全玩具。 据悉,此次对2003版标准的修订,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是新标准对儿童的保护更为全面严格。新版 《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新标准同时加严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二是标准修订体现了跟国际接轨、广泛参与的原则。新标准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了ISO8124《玩具安全》国际标准,并借鉴了欧盟的相关指令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跟国际标准一致。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相关方面意见,确保程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是标准修订是强制性标准改革的有益探索。国家标准委按照国务院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部署,抓紧落实组织修订一批急需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保障安全、健康为目的,将 《玩具安全》修订为系列标准,第1部分是基本规范,要求所有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消除安全 “死角”;第2~4部分是通用安全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础上,针对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危害类型,提出更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技术指标更为 “贴身”适用。(本报记者 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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