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岂能以关代管
稿件来源:本报讯
湖南醴陵浦口镇一花炮厂日前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共造成13人死亡、33人受伤、1人失联,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据悉,该花炮厂是一家有证合法企业,爆炸原因仍在调查。 每年全国究竟发生多少起花炮爆炸事故,死伤多少人,至今似乎没有官方机构来统计。但仅就湖南省醴陵市而言,至今已经发生过多起事故,每一起事故都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新这一起事故造成13人死亡、30多人受伤已经让人很震惊,但这还不是伤亡最严重的事故。而每次事故的发生,都与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匮乏、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等有直接关系。 媒体报道中特别指出,该花炮厂是一家有证合法企业。但就是这样的合法企业,却发生了爆炸事故。这表明,企业外表合法并不代表企业行为合法。而所谓的 “有证合法企业”,应该是指该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并且持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实,这只能说明该企业不是黑作坊。在现实中,企业负责人不能因为有证合法就忽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不能因为企业有证合法就放松监管。事实表明,积极有效的监管是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以同为 “中国花炮之都”的浏阳市为例,目前全市有各类高危企业1400多家,其中烟花企业1024家,涉危从业人员30余万人。然而,在浏阳市,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大意。特别是,浏阳市每年强制退出100家烟花企业,即企业累计3次受到安监部门行政处罚的,一律责令强制退出;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实行 “一次死亡法”。因此,浏阳市烟花企业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众所周知,花炮生产企业不仅要有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还要经过地方两级安监、公安部门验收。既有制度规定又有部门验收,还屡次发生花炮爆炸事故,只能说明制度已经变成了摆设,验收、检查变成了走过场,事后的惩罚也无法做到 “杀一儆百”。而更耐人寻味的是,醴陵事故发生后安徽省表示,根据统一部署,该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在今年底全部关闭退出。 不能否认,许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本身存在多重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多发。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安全事故面前,企业不能免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官员,也难逃追责。事实上,按照现有技术水平,花炮的生产安全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为了追求政绩,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引进污染企业,而为了保住乌纱帽,又随意关闭企业。在这种思维主导下,所谓民生立场、市场原则、法治精神,都难免成为浮云。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会以关代管,原因就在于其既管不好企业,又担心事故发生,只能一关了之。 烟花爆竹产业等高危行业该严格监管没错,但监管不是秒杀企业,更不等于漠视法律规范。对企业一关了之,除了体现出地方主政者的功利与浅薄,更反应出其监管能力的有限。当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可以随意干涉,对企业生死可以任意予夺时,企业的正常发展空间已经无法保证,行业发展更无从谈起。一关了之,合适与否值得商榷。但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烟花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切实加以整改,无疑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 (袁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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