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55233亿千瓦时同比 3.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94亿千瓦时
0.2%第二产业用电量40650亿千瓦时
3.7%第三产业用电量6660亿千瓦时
6.4%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286小时同比 235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653小时
293小时四川、云南、甘肃超过4000小时浙江、广东低于2000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706小时
314小时宁夏达到6101小时西藏、云南、四川仅为701、2749和3552小时核电装机设备平均利用小时7489小时
385小时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10350万千瓦其中水电2185万千瓦,火电4729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