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对电池涂料征消费税
稿件来源: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通知明确,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通知还明确,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 (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水 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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