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再提高
稿件来源:本报讯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举行的二季度新闻通气会上,全总新闻发言人王晓峰通报了我国各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今年以来,已有北京、天津、湖南等6个省 (区、市)和深圳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目前北京市和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和1850元/月。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从目前来看,天津已经完成 “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3%的目标,北京和广东也基本完成目标。同时,全国共有22个省 (区、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平均工资40%以上,其中河北、河南、云南3个省份达到50%以上,最高的河南达到56.2%。王晓峰表示,今年全总将强化源头参与,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三方协商制度,探索建立本地区职工工资水平等数据指标采集系统;同时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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