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谈《大气法》修订亮点
日前,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就新修订的 《大气污染防治法》 (以下简称《大气法》)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新 《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潘岳说, 《大气法》修改过程中,人大立法机关对此给予充分支持,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通篇都是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其中明确提及 “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三分之一,这正是此法的最大亮点。 《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潘岳说,立法要对执法真正够用、管用。 《大气法》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有诸多创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 (中国工业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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