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新老协定对比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背景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自2010年全面建成以来,目前双方的经济总量已接近13万亿美元,占亚洲近60%。双方贸易投资合作日益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发展格局。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 《议定书》是中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
中国-东盟自贸区经济
双边贸易额4804亿美元双向投资增长近4倍122亿美元增长近9倍548亿美元33.7亿美元
2014年2014年2002年2003年
货物贸易方面升级
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此次升级,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原产地规则领域
现 有升 级
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同时适用 “4位税目改变”和 “区域价值百分比40%”标准,涉及到3000多种产品。这两种原产地标准,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
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以“区域价值百分比40%”为主,标准比较单一,原产地的认定也比较复杂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
进一步简化海关通关手续,确保双方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透明,运用自动化系统、风险管理等手段,为双方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通关服务
升 级服务贸易方面升级
东盟各国在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我国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等。
投资方面升级
双方同意通过包括组织投资促进活动、增强行业互补性和促进生产网络化等方式促进相互投资。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同意简化投资批准手续,并在必要时建立一站式投资中心或相关机制。
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升级
双方同意在10多个领域开展合作,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等支持。
《议定书》将于2016年5月1日生效。如 《议定书》未能在2016年5月1日前生效,则在中国和至少一个东盟成员书面通知东盟秘书处已完成内部程序的6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