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
口耳相传的很多大白话往往讲述着最直白、最正确的道理,但是也往往被自以为很聪明、很幸运的我们所忽略。 “天上不会掉馅饼”,就是最有代表性的。这句话谁都会说,但是栽在这句话上面的人从来就没有断绝过。 最近,北京某媒体报道了外地消费者在北京购买进口车过程中遭到欺诈的情况。有不法经销商以销售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的名义,向消费者推销低价车,并承诺消费者在购车时先付清全款,随后即将低价之外的部分返还给消费者。然而当消费者缴纳全部车款之后,销售者却不履行退款的约定。这样的案例在法律上的界定是很清楚的,就是销售者的欺诈行为。但是作为受害者的购车人,也应该有所反思。 关于低价购车的纠纷和官司,这已经不是第一起了,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起。无论不法销售者如何变化花样, “低价”二字对购车者的吸引力太大了,总会让一部分人放下平日里的警惕,自己说服自己走进了欺诈者的圈套。等待欺诈者的自然有法律的严惩,但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自己上当受骗时的心路历程呢? 利令智昏,这句话说得可能过了一些,但是纵观各种各样的诈骗案例,受害者无一例外是在利益和优惠的迷惑下,失去了理智的判断。逐利,是每一个人、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天性,尤其在现代这样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资本流动自由的环境下,谋求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便宜不是不可以占,利益不是不可以争,关键是要有基本的判断。天上不会掉馅饼,人人都知道。但是换种表述方式,就有人会相信能平白无故地省钱和挣钱。 就单说汽车行业,笔者因为工作的缘故,常常有熟人打听能不能买到便宜的车。其实现在汽车产品这么激烈,销售体系也十分健全成熟,网上的消息也很多,绝大多数汽车的价格信息都是很透明的,但是很多人还是相信并期待能通过各种各样的内部渠道、促销活动能“幸运”地拿到一个不合理的低价。这和相信“天上掉馅饼”有什么区别?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现在的汽车销售体系,本身虽然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管理还是基本到位的,无论是市场还是行业,对销售的监控也是得力有效的。只要摒弃贪便宜的小聪明,通过正规途径咨询和购买,消费者的各项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当然,前面所说的这个汽车销售欺诈案例还有一定的特殊性。销售者用的是 “天津爆炸受损车”这样一个特殊的名义,让消费者在潜意识中对其低价有了一个合理的认定。但当他让你先交全款的时候,就应该有所警惕了,给出去的钱再想拿回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说到底,还是期待着能占便宜的心理,让人放松了警惕。大到汽车买卖、房产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小到大爷大妈们买保险理财、搞众筹投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模式。 总而言之,市场交易还是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总是正相关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喜出望外的 “幸运”和 “捡漏”,往往是不法者设好的圈套和诱饵。可占的便宜也有,但是风险非常大。而我们的正常消费行为,不必要变成承担风险的投资和赌博。自然,会有法律去约束和惩处不法者的行为,但我们最好还是收一收等待天上掉馅饼的 “小贪心”。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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