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粮食管理有新规
6月23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届时,只有经过风险分析并由输出国官方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粮食方可输往中国,也就是要求输出国官方承担源头管理责任。 与此前实施的相关办法相比,新办法重新界定了粮食的概念。此前实施的相关办法所称粮食是指禾谷类、豆类等粮食作物的籽实及其加工产品。新办法则明确,只有同时满足粮食 “非繁殖用”、 “用于加工”,才属于其管理的粮食范围。新办法还增加油料类,明确将大豆、油菜籽等油料作物籽纳入管理。 (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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