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对食品药品实施飞行检查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的防控,保障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近日,吉林省制定出台了《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办法 (试行)》,将食品、药品和保健食品通通纳入飞行检查范围 据吉林省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共5章30条,包括总则、启动、检查、处理及附则,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以及使用全过程均纳入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范围,突出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按照 “启得快、办得实、查得严、处得准”的要求,规定了启动、检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同时严格各方责任和义务,注重提升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在此基础上,该 《办法》还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规范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启动和实施,充分体现依法独立原则。二是建立风险研判和分层处理措施,着重解决风险有效管控的问题。三是强调全方位多层次的衔接配合,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四是丰富和细化应对手段,提升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五是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强化执法监督。 (王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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