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失信将被联合惩戒
环保部7月27日在京召开 《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媒体通气会。 《备忘录》由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是环保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介绍,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环保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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