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三大监督局 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启动
中国工业报记者近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改革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国资委新设三大监督局,建立监督报告、协调处置、领导决策三大监督平台,实现出资人管理与监督的有效统一。这是新一轮国企改革重要内容,也意味着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的启动。 一企一策突出监督重点 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介绍说,此次改革结合国资委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提出了强化国资监督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增加力量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机构支持。整合委内监管资源,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三是强化运行机制。分别以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管委领导、监事会主席为主体,形成监督报告、协调处置、领导决策三个平台,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 据介绍,三大监督平台形成后,对国资的监督将根据企业功能分类、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内控建设等情况,一企一策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加强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展开监督检查。根据需要,还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集中重点检查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 今后,将建立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全面、如实记录监督检查工作轨迹,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建立以报告制度和履职记录制度为核心的监督工作责任追溯机制,对企业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和风险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有形监督无形约束 国有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是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03家中央企业,除上海贝尔外,全部派驻了监事会。 根据工作需要,此前监事会设立29个办事处,每个办事处负责监督3~5家中央企业,每届监事会任期为3年。王文斌表示,从十几年的监督实践来看,外派监事会是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在维护国有资产运行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有形监督和无形约束的重要作用。 监事会动态跟踪中央企业稳增长、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等情况,并配合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实现了出资人监督管理的有效联动。 据悉,监事会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主要集中在企业违纪违规、国有资本权益受损、企业发展风险、内部控制体系、企业负责人履职等方面。具体问题和风险包括通过虚构业务、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等方式粉饰业绩,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外部勾结输送利益,盲目投资、大额垫资等导致潜在风险,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董事会运作不够规范、外部董事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等。 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目前已有27家企业采取措施追讨被非法占用的国有资产,26家企业及时制止涉嫌输送利益等不公平交易,45家企业及时清退违规薪酬补贴,25家企业清理收回小金库,77家企业的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尽管如此,由于缺乏有力的上层机构,无法解决同级监管等问题,实施多年的国企监事会制度在国资监管上还有不少漏洞。国资专家李锦认为,通过国资委三大平台建设,此前缺乏有效行使监管权力能力的国企监事会有望从块状管理变为自上而下的条状管理,通过上下联动,切实行使国资监管职权。 王文斌表示,新的任期,监事会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和风险导向,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线,在突出监督重点、深入核查问题、报告提质增量、强化成果运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从严从实、持续不断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队伍。重点而言,监事会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成果运用、落实监督责任。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孙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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