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剥离国企办市政职能
中国工业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近日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出台文件,提出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年底前完成。 根据四部门出台的这份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承担生活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自行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 (孙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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