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政策叠加 福建为实体经济减负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邓文龙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这是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又一实质性举措。经测算可再降低企业成本131亿元。 据了解,2016年5月21日,福建省就出台了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全面落实惠企政策等7个方面持续发力,全年共为企业减轻负担353亿元。新政的红利,加上去年的实际减负额,福建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企业减负484亿元,接近500亿元。巨额红利,企业满意。 降成本政策叠加 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和不利影响,根据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近年来,国家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越来越重视,福建省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发展竞争力,紧扣国家要求,强调深化落实各项政策,举措有力,构建了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赢得企业喝彩,迎来经济发展迈好步。工业规模占全国比重从2010年的3.87%提高到2016年的4.65%,居全国位次从11位提高到第9位。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对降成本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即国家层面的各类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台。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的全国 “两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议和福建省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多次对降本减负工作进行部署。国家发改委调研组一行今年3月前往福建针对企业物流成本情况,对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和物流业企业进行调研。在中央有要求、基层有期盼、企业有呼声的情况下,今年以来,福建省持续推进各项降成本工作,建立了 “1+N”降成本政策体系、降成本联席会议制度和降成本基础平台,并加大工作的督查力度。 “1+N”降成本政策体系是福建省开展降成本工作的特色。据悉,围绕福建省出台的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级部门共出台了配套降成本政策文件供37份。 2017年3月,福建省建立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28家,确保推动降本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与此同时,福建省建立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服务体系。通过梳理统计口径,做好省市两级数据统计及情况汇集,开展政策评估,对不落实的政策及时进行会诊。建立 “政策、问题”两库。 多方面为企业减负 此次 《若干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有效降低福建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供了有效保障。《若干意见》围绕着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税负、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六个方面分别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若干意见》提出精减工业生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精简评估事项,探索实行 “多评合一”、“多图联审”、 “区域评估”、 “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推进 “多证合一”,切实解决企业 “准入不准营”问题,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松绑。 据统计,2013年以来,福建省取消515项、下放15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全覆盖;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清理任务;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全省推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在全国率先实施;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22.7天。刚刚召开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还明确要求,今年内实现 “一趟不用跑”和 “最多跑一趟”的事项要超过80%,推动更多 “最多跑一趟”的优化为 “一趟不用跑”,力争今年底转化率超过50%。 为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若干意见》制定了四条措施。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方面:一是优化清洁能源运行调度;二是建立售电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三是推动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同时在企业用电、用气、用地方面均给予了企业相应的优惠。 据悉,在用电方面实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格下调政策,开展电力直接交易380亿千瓦时,执行趸售区峰谷电价,执行丰弃水电价,直供区执行峰谷电价等;用气方面,规定当门站销售价格上调时,由城市燃气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终端用户承担不超过80%;当门站销售价格下调时,全额向终端用户传导。3月1日起相应下调了居民、非居民销售价格0.078元/方,4月1~30日下调居民、非居民销售价格0.0556元/方,1~6月合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5.18亿元。用地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福建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优惠支持。 为降低企业税负, 《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大涉企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落实好企业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惠企政策的作用。 最近福建省地税局出台了 《减税降负十条政策服务措施》,涵盖企业技术创新、企业重组改制、税费优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个方面,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度难关。 为降低涉企收费, 《若干意见》强调要用好中央授权地方自主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发挥政策叠加作用,积极为企业减负。为此,省物价局已经下发了 《关于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的通知》,实现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若干意见》制定了二条措施,从完善企业融资担保和加快各类拖欠资金清理方面推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若干意见》要求市县两级加快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到2018年底实现县域全覆盖。 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若干意见》提出减征车辆通行费,通过推行铁路局运价调整自主权政策,实行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实施货物按重计费。 《若干意见》还强调要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业集中度,降低企业采购、物流等方面的生产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