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行多证合一中小企业再迎利好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徐斌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 “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实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证”制度,切实解决企业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多证合一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已经按照 “五证合一”模式登记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登记信息共享给有关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收缴被整合的证照。 同时,严格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登记机关已经采集的企业基本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到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个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 “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多证合一”改革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要对 “多证合一、一照一证”的营业执照予以互认和应用,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为推进安徽省 “多证合一”改革落地见效,方案提出了明确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有序做好改革过渡衔接、打通信息共享服务通道、构建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全面推行 “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共用等重点任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增添活力。 据了解,安徽省已确定了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于目前未纳入整合的部门,将按照国家要求,继续认真梳理相关涉企证照事项,按照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方式,最终实现应合尽合、不留 “自留地”。 有关专家认为,实行 “多证合一”,体现了政府及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 “放管服”,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尤其有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3万户,同比增长20.22%,其中新登记企业11万户,是改革前的3倍。 “多证合一”的实行,必将促进中小企业的增长和经济总量的更快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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