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三五”节能方案出台
■ 中国工业报实习记者 胡孝东 中国工业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 “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区属各盟市 “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内蒙古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控制在3.5%以下,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内蒙古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6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45%以上。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得到进一步发展;到2020年,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大幅提高。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提高,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方案》从10个方面明确了内蒙古推进 “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各负责单位。一是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三是强化重点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管控。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五是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六是增加生态系统碳汇。七是适应气候变化。八是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九是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十是强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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