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晖:着力改善政策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稳步发展
日前,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博会是一个中小企业 “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突出的活动,政府相关部门旨在向中小企业传递政策信息、促进交流合作、推动创业创新。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运行总体平稳,经济效益保持较快增长。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着力改善政策环境,切实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做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落实工作,以及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密切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动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 统计局数据显示,1~8月,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4.0%,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6.2个和5.0个百分点;企业亏损面为13.6%,同比缩小1.4个百分点。此外根据工信部对全国2.6万户中小工业企业问卷调查显示,9月份,中小企业国内外市场订单指数分别为48.5%和47.5%,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4.6个和3.1个百分点。 马向晖指出,这些数据说明,目前中小企业运行总体平稳,经济效益保持较快增长。下一步工信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工作,带动社会资本促进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好与建行等签署的合作协议。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联合人民银行等共同做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遴选公告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加大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利用 “互联网+”,推动共享制造,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继续举办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智慧集群的建设和试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开展中小企业政策服务和志愿服务。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开展服务。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信息库。组织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 发挥基金支持作用 推进实体基金运营 2015年9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将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马向晖指出,2016年12月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有4支实体基金陆续设立完成,总规模195亿元,2017年1月,实体基金全部正式投入运营。今年以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体基金在基金理事会指导下,积极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截至2017年9月,四支实体基金共完成投资项目100个,投资金额26.27亿元,投资项目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节能环保、互联网新媒体、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所投项目地域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区域,兼顾了对欠发达地区项目的投资。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示范引导带动下,许多省市积极设立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正在形成国家与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上下协同、联动发展的局面。同时,工信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推进基金理事会制度建设,完善基金运营监管机制,规范实体基金投资运作。目前已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对实体基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检查工作。 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引导实体基金按照目标要求,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开展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支持作用。同时,继续推进实体基金的设立和运营工作。 新促进法颁布 将着力解决中小企突出问题 今年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对此,马向晖指出,新促进法在做好同原法的继承与衔接同时,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依据,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看,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了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与现行法律政策良好衔接的同时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时俱进,内容更广泛、更具体,前瞻性更强。与之前的法律相比,变动较大、亮点不少,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全国中小企业工作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负责企业工作的政府部门分散,法律实施责任主体界定不清,易导致政策零散、职能弱化、交叉和缺位等现象,为此,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国务院和地方两个层面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的责任主体。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财税政策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融资促进的相关举措。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将 “融资促进”单设一章,体现了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重视程度。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四是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实践中关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秩序、增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呼声和要求很高,为此,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 “权益保护”专章,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了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职能。为了加强法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 “监督检查”专章。 此外,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等方面也做了不少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创客大赛完美收官 吸引大批优质项目参赛 马向晖指出,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是工信部推动开展 “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以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作为大赛主旨,着力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目的是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 “双创”氛围,发掘和培育一批 “双创”优秀项目和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进而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今年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自5月份印发大赛通知以来,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的12个区域赛已全部完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等单位主办的专题赛已举办6场。截至目前,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汇聚了5275个项目,其中企业组3183个,创客组2092个。在各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高校和专题赛主办方推荐进入决赛的项目中,经评审专家3轮评审,评出了2017年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0强名单 (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00名)。 与往届大赛相比,本次大赛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周密。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信息中心等筹备单位,认真组织,部属高校也推荐了创新创业项目,部内相关司局高度关注创客中国大赛。二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扩大赛事影响,营造“双创”氛围,参赛团队和项目数量大幅增加,共征集5275个项目,比2016年增长了65%。三是聚焦行业,举办专题赛。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大企业申请主办的专题赛达到12个,通过增设专题赛的方式,吸引了众多细分行业的优质项目参与到了比赛中来。 (中国工业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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