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机补贴资金达15亿元
10月11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形势分析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局局长沈建辉、副局长王峰,各设区市和部分重点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沈建辉肯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一是补贴政策调控取得了预期效果。年初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从防范廉政风险和补贴资金失衡风险出发,针对拖拉机和收割机保有量较大的实际情况,主动大幅度下调了补贴标准,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急需农机具仍保持相对较高的补贴标准。通过实施情况来看,总体上实现了调控目标。二是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农机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监督管理,以如履薄冰的责任意识,规范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基层农机部门办公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三是政策实施绩效得到提高。通过补贴政策的引导,提高了各地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为 “一项行动、两大工程”的实施提供了装备支撑,烘干机械、高性能植保机械、乘坐式插秧机及高效设施农业机械逆势增长,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沈建辉表示,要提前谋划,规范操作,严格监管,按照 “三精”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一是精准实施政策。要认真调查研究,梳理分析各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购机需求相吻合,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提高补贴政策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精细做好服务。切实增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 “放管服”改革,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简化购机补贴工作流程,服务于基层,服务于农民,服务于企业,构建 “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实现农机化服务的提档升级。三是精心呵护声誉。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度得到完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得到加强,违法违纪案例发生率较低。要根据纪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总结防控系统性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维护好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王峰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017年该省共补贴10大类48个品目机具,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992亿元,至10月9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5.4万台 (套),使用补贴资金10.35亿元,新增拖拉机4999台、各类收割机1.2万台、插秧机8959台 (其中乘坐式6453台)、粮食烘干机4207台、喷杆式喷雾机2200台。全省在规范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面积累了新的经验:一是完善实施办法,优化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下调购机者年度享受补贴上限,改进补贴机具核实与安装验收流程。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营造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制订发布了 《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试行)。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和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对违规企业形成震慑,强化激励机制,提高各地工作积极性。 王峰要求认真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一是重视年度政策实施收尾工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农民机手科学购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进度,按要求做好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绩效管理考核。要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节点要求,做到补贴政策实施和绩效考核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四是及早谋划明年政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及时梳理有关问题和情况,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