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 中国工业报实习记者 胡孝东 中国工业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网获悉,近日,为更好贯彻落实工信部印发的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以下简称 《方案》), 《方案》敲定了八项重点任务:建立自治区绿色矿山规划体系,建立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深化矿山环境治理机制改革,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推动绿色勘查示范体系建设,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标准,推进生产矿山达标建设,推动矿地和谐发展。 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35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创建。2020年底前,完成300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是矿产资源大区,专家指出,目前内蒙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上还比较粗放,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建设绿色矿山,对于实现内蒙古矿业转型升级、促进内蒙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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