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自贸区发布“1+3”政策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李淑梅 中国工业报记者最近获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自4月10日挂牌以来,已经运行近五个月的时间。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便利化、产业转型升级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扎实工作,重点推进,通过系统集成和制度创新形成了市场主体的集聚效应,沈阳片区制定了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同时发布促进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三项产业政策。旨在吸引先进制造业在片区集聚,促进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切实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发展。 据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倪庆东介绍,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是下一阶段重点支持和发展的方向,确定了先进制造业、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六大类70项产业内容。 从产业选择方面,与沈阳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相结合,先进制造业方面主要是沈阳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以机器人、飞机发动机和零部件、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IC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汽车研发制造等方面为发展重点和突破口,争取形成新的亮点和增长点。同时,积极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结合,发展工业大数据、智能网、物联网、云计算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系统等信息产业,从而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主要推动金融、保险、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产业的集聚和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的作用,促进其优化升级;科技服务推进技术咨询与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产业发展,有利于培育创新动能,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商务服务主要发展总部业态、会展服务、咨询服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服务等,为相关产业提供配套服务。 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与对外开放紧密结合。随着自贸试验区的运行、中欧班列的开通、沈阳港的建设、综保区新B区的获批、机场肉类等口岸资质的获得、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的上线、多式联运系统的建设,这众多利好将会促进加工贸易、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现代物流等产业的发展。 同时,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 “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2017年版)的通知》执行。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快中国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吸引先进制造业在片区集聚,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沈阳片区还制定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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