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开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新局面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根据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要求,中小企业局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实际,立足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和 “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工作本领,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部加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问题研究,推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等工作。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16〕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健全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将民营企业培育成为增强经济活力、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改振兴 〔2016〕623号),进一步探索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发展的市场环境;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产融结合互为支撑的金融环境;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创新环境;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举措;加强有利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我部与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全国工商联等14家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再添政策性保障。2017年11月9日,在贵州召开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推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一带一路”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十九大报告指出 “要以 ‘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想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 中小企业是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外经贸关系中最重要的合作领域之一,也是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 “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中小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加强我国中小企业与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往来,支持中小企业 “走出去” “引进来”,201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 《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工信部企业函 〔2016〕314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品牌、营销、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发挥中国银行 “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平台”的作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市场,利用全球要素,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2017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 《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7]191号),以 “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发挥中小企业在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我国中小企业与沿线各国在贸易投资、科技创新、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品牌、营销、服务 “走出去”,鼓励中小企业引进沿线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我部还成功举办第14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来自境内外近3000家企业报名参展。不少国内中小企业借此桥梁,主动对接国际客户,拓展产业布局。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资金是企业运营的基本要素,中小企业从创立,到发展、壮大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但是受制于金融资源供给、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中小企业往往面临融不到资、融资不足、融资成本太高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和财税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推进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融资模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一是发展动产融资。会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7~2019年)》 (银发 〔2017〕104号),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探索开辟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新路径。二是发展普惠金融。与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 《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骨干力量。与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签订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聚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推动产融结合,促进投贷联动,深化政银担合作。未来5年内,邮储银行将充分发挥实体网点优势,建设600家小微企业特色支行,为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工程与专项行动支持的项目累计投放5000亿元信贷支持。三是普及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印发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函 〔2017〕381号),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作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帮助小微企业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强化融资技能,规范企业管理,培育信用意识,提高融资能力。四是推进完善担保体系。会同财政部在北京、安徽等6省市试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工作,自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累计备案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项目1.77万笔,累计担保贷款额454.63亿元。推动出台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 (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22号),推动完善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设立。 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强调, “要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我部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平台、创业创新基地等服务质量好、带动作用强、公信力高和平台网络覆盖广、触角长,以及贴近企业、了解需求的优势,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创业创新服务。2016年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企业 〔2016〕394号),并出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 〔2016〕194号),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7年印发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工信部企业 [2017]156号),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 “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建设 “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在视察 “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时强调 “互联网发展给各行各业创新带来历史机遇。要充分发挥企业利用互联网转变发展方式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创业探索。鼓励企业更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利用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的优势,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是提高中小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欧盟委员会调查显示,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中小企业比未使用的中小企业业务增长速度快2~3倍。2005年以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具有明显信息化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集聚了一批优质的信息化服务资源,形成了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和创新发展的服务网络。2016年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企业 〔2016〕445号),在总结2005年以来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服务平台化与应用网络化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协同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以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改造生产制造方式、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优化市场营销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同时,围绕国家 “互联网+”行动部署,我部实施 “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模式,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和应用能力。2016年,18家大型电信运营商、信息化服务商和专业服务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已在全国建立了907个服务机构,配备近11万名服务人员,联合近7600多家专业合作伙伴,年内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活动13000余场,670多万人次参加了活动。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尝到了信息化带来的甜头并加速布局信息化,同时也带动了更多的中小企业涉足信息化。 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大约70%的发明专利,已成为我国创新的主体。很多创新型中小企业规模虽小,但发展潜力大、活力强。同时不少中小企业也面临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维权难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帮扶措施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009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32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推行实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等工作,增强中小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每年集聚区中小企业的数量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以年均53.8%的速度上升,专利授权的增速超过30%,平均每个集聚区有专利申请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43.5%。2016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 (国知发管字 〔2016〕101号)提出七项重点任务,包括:一是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定期推送高水平、高质量、低成本的产业知识产权信息;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和利益分配制度。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的数量和质量、增幅和实施情况纳入相关引导政策考核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作为对科技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四是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五是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工作指引,引导中小企业建立专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核心专利、高价值专利管理台账。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六是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跨境合作。开展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推广帮扶项目,制定海外专利布局实务指引等,指导中小企业海外获权。加强对海外遭遇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的中小企业的指导和保护。七是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发挥行业性组织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作用。 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9月1日,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专门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拓宽渠道,采取补贴、培训等措施,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帮助中小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创造条件向中小企业开放试验设施,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培养专业人才。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形式到中小企业从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提出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探索订单培养等新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组织开展各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引进。继续开展政府间合作培训,实施中小企业国际化人才培训计划。”2016年完成了对50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和1000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的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论述,增强 “四个意识”,加强理论武装,指导工作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