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为民营经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斌 记者日前从吉林省新闻办获悉,为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近年来吉林省相继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强力举措,几乎涵盖了涉及其发展的方方面面。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满足,前不久又开始着力怎样才能为民营经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众所周知,在我国独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若想取得长足发展,能否被政府 “视为己出”至关重要。正是为了彻底扭转长期以来在国内或多或少、若隐若现均存在的对民营经济的 “歧视”现象,吉林省才决心为其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 为此他们正在积极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各级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主要是根据各个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吸纳就业等主要指标和贡献,选择一批重点企业作为联系点。其中规定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联系10~20户民营企业,分管负责人要联系30户以上。联系工作的重点是为企业项目建设、市场开拓、降低成本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实行定期联系、定期调度、重大联系事项跟踪督办,着力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示范建设 “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 引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重点包括引导民营企业在项目建设、合资合作、企业改制、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上引入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其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和法治素养;开展现代企业制度、精益管理和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年度 “领军吉商”评选活动,提升吉商社会影响力;引导民营企业家崇俭尚廉、树立新风,增强自律意识、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等。 营造投资营商的社会氛围。主要是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开始编制全省投资营商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并定期发布评价报告,以此促进持续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和发展预期。 加强政策落实跟踪督查。重点是实行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按月调度和报告通报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开展视察质询,并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市 (州)、县 (市)政府进行评议,同时开列问题清单,加强跟踪督查,做好限期整改;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或分管领导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内容主要是推动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这其中,由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回访,由省软环境办负责对各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开展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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