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炼化:梳理“环保家底”实现全过程监管
日前,河北沧州炼化顺利通过沧州市环保局审核并取得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同时,得到了河北省、沧州市环保局的高度评价,成为沧州地区石化板块的模板。 2017年8月22日,国家环保部颁布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石化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本次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是全新的概念,申报内容范围广、内容多而杂、时间紧迫,若不能按时完成取证,企业将被迫停运。为按期完成申报任务、顺利取证,确保企业能够依法合规正常生产,该公司安排最强技术力量开展此项工作。 沧州炼化于2017年9月16日启动申报工作,并成立了排污许可证工作组织机构,相关单位、部门及各装置的50余人组成工作团队开展工作。最终填报完成并提交的申请表资料包括40余套装置生产单元的主要工艺名称、生产设施名称以及设施 (设备)的各种设计规格参数信息和所有主要生产设施的产排污环节废气、废水数据信息;包含了全厂40多种原辅材料型号、使用寿命、成分占比等数据信息和93余台储罐设计规格参数信息;核算了全厂35个有组织排放口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量和许可限值及全厂93台储罐、31套装置泄漏检测与修复部分无组织排放许可量;确定了全厂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为了准确完成工作,沧州炼化安全环保处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多方求教咨询,多次电话请教中石化系统内和环保部评估中心专家,咨询燕山石化、海南炼化等企业负责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人员,全过程自主完成了取证工作。最终生成的排污许可申请表字数多达10万字、厚达455页,并提供了上万页相关附件资料。 沧州炼化于2017年11月22日进行网上公示,11月29日提交审核,在12月15日沧州市环保局启动审核工作后,审核期间不分昼夜又与市环保局审核人员反复讲解和商榷一个星期,最终于2017年12月23日通过沧州区市环保局两级审核,获得新排污许可证书编码和排污许可证正副本纸质证书,顺利完成了取证工作。公示和提审时间是河北省石化行业最早一家。 通过取证,沧州炼化首次全面系统梳理了企业的 “环保家底”, “产污—治污—排污”全流程,实现了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目前,该公司安全环保处已开始着手准备相关持证规范化管理资料,并提出后续持证整改要求及标准。 (曹金龙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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