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进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李淑梅 沈阳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国宏近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为了组织实施好污染普查工作,沈阳市政府组织召开了这次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发布开展沈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他还就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内容、工作安排做了详细介绍。为做好普查工作,沈阳市还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沈阳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实施分3个阶段: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李国宏指出,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这次普查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下决心去产能调结构、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的大背景下,也是沈阳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环境的向往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环境状况调查。因此,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部署,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环境污染源底数,有利于正确判断沈阳市环境形势,有利于科学有序、有针对性的采取各项治污措施,将为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环境管理转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此次普查以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提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依据为总目标,也是完善环境统计,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工作目标为:摸清沈阳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各区、县(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核定排放量,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普查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沈阳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产污情况、治理情况、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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