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看法律·缅甸篇 赴缅甸投资 需熟知当地法律与商业禁忌
■ 李屏 近日,缅甸新政府与中国签订的首个能源工程项目一期投产,中国中铁二院与缅甸交通和通讯部铁路局在内比都签署关于缅甸铁路人才培训项目谅解备忘录,该项目将为缅甸铁路部门的200多名管理、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提供中长远期的专业培训。两个项目的推进对于带动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国产设备出口以及带动中缅两国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一直是缅第一大投资来源国和第一大贸易伙伴,在贸经合作、工程承包和投资等方面对缅甸有重要影响。据了解,当前缅甸政府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先后出台了新经济政策和新投资法,以发展经济、扩大对外贸易和改善投资坏境。在这种形势下,中缅经贸合作方兴未艾。但是,缅甸在转型过程中也带来了深刻的社会变化,赴缅甸投资应研究缅甸的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社会传统和风俗习惯。那么,赴缅甸投资应注意哪些禁忌和规定呢?
缅甸法律现状 缅甸与投资相关的民商经济法律、行政法律制度相对不健全,一些领域法律规定过时或缺失,现行法律缺少细则规定,执行性不强,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在缅甸诉讼程序耗时长,费用成本较高,因此发生投资纠纷的外国投资者多通过私下协商方式寻求解决,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国际仲裁解决,并约定清楚仲裁机构地点。缅甸在2013年签署了 《纽约公约》,但因为缅甸法律不健全,经常导致仲裁结果执行困难。 2017年12月6日,缅甸总统签署批准新《公司法》。该部法律取代了长达100多年的殖民时期制定的 《公司法》。新法规定,可以在线申请注册公司,独立个人也可以申请注册公司;超过35%的外国股份才被确定为外国公司,外国人也可以入股国内公司。取消了旧 《公司法》规定的:必须有几个人才能成立公司的规定;只要有外国人1%股份的公司就被认定为外资公司的规定。据悉,新 《公司法》预计在2018~2019财年开始执行。
外国投资负面清单 《缅甸投资法》规定。只能由缅甸本国国营资本经营的行业有9项:根据政府指令运营的与安全及国防相关的产品制造业、武器弹药制造及服务、全国性邮政运营服务及邮票印制、航空管理、导航、自然林管理、放射性物质 (如铀、钍等)研究及生产、电力系统管理、电力项目监管。 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使用缅语或缅甸少数民族语言的新闻出版业、淡水渔业及相关服务、动物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宠物护理、林产品加工制造、依据矿业法开展的中小型矿产勘探开采及可行性研究、中小型矿产加工冶炼、浅层油井钻探、外国人居留证件印制发行、玉石和珠宝勘探开采、导游、小型市场及便利店等12项。 外商只能与本地企业合资经营的行业:渔业码头及渔业市场建设、渔业研究、兽医、农业种植及销售和出口、塑料产品制造及国内销售、使用自然原料的化学品制造及国内销售、易燃品制造及国内销售、氧化剂和压缩气体制造及国内销售、腐蚀性化学品制造及国内销售、工业化学气体制造及国内销售、谷物加工产品制造及国内销售、糕点生产及国内销售、食品 (牛奶及奶制品除外)加工及销售、麦芽酒生产及国内销售、酒精及非酒精饮料生产加工及国内销售、饮用纯净水生产及国内销售、冰块生产及国内销售、肥皂生产及国内销售、化妆品生产及国内批发、住房开发销售及租赁、本地旅游服务、海外医疗中介服务等共22项。 必须经批准的行业包括:需经内政部批准的使用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成分生产及销售药品行业,需经信息部批准的使用外语出版刊物、广播节目等6个行业,需经农业畜牧与灌溉部批准的海洋捕捞、畜牧养殖等18个行业,需经交通与通讯部批准的机动车检验、铁路建设及运营等55个行业,等等,共有10个部委辖下的126个行业。
外国投资涉及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的缅甸土地法,任何外国的个人和公司都不得拥有土地,但可以长期租用土地用于其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并视情延长2个10年。因缅甸禁止外国人及外资企业购买土地,所以外资企业在缅投资项目一般以BOT形式运营,缅甸政府将批给外资企业一定规模的项目建设开发用地,以用于项目建设和经营,经营期满之后,缅甸政府将项目收归国有。
投资缅甸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我国企业赴缅甸投资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由于缅甸工业发展水平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电力供应不足,燃料短缺,给外国投资者带来很多不利不便。 ——缅甸金融体制和服务相对落后,外商在当地融资困难,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弱化,汇率和利率变动不合理,导致外商投资收益受到严重影响。 ——长期以来,缅甸中央政府和部分少数民族组织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部分地区有安全隐患。中国投资者应尽可能避免擅自同缅甸地方政府,以及少数民族控制区,进行投资接洽。 ——缅甸的舆论环境随着开发程度的不断提高变得越来越复杂,国民及劳工不理性诉求呈增长趋势;涉及土地征用的投资项目更要充分做好调研,客观评价投资风险;对于劳动密集型投资项目,应稳妥处理好劳资关系,引导和管理好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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