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改革方案将出
■ 李 彬 日前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林业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国有林区林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有序推进,改革已成为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据了解,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区林场生态保护职责全面强化,95%以上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成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要求,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源,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新突破。今年,国家林业局将开展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督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加快组建吉林、龙江、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机构。抓好集体林业改革试验示范,积极推行集体林地 “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出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改革方案》,规范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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