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民间投资活力 加快制造强国建设
《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之保障措施——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 工信部规划司
一、背景情况与重要意义
财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最为直接,税收和财政相关优惠政策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即时影响。正因为对企业有直接影响,财税政策对制造业发展和市场取向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财税政策是政府与市场携手创造经济新动能,发挥民间投资作用,破解制造企业融资瓶颈,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共同作用于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财税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通过支持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中最薄弱的工业基础领域;通过支持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的技术改造,能够激发整个工业系统转型升级的动力;通过设立先进制造、集成电路、中小企业等投资基金,能够撬动巨量社会资本投入国家重点发展的关键性领域;通过各类资金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眼前困难,提升自身竞争力,形成良好产业竞争态势。
二、重点亮点
《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主要是支持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领域等方面。 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牵头发起设立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兼顾芯片设计、封装测试、设备和材料等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进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体基金。2015年9月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目前已有四只实体基金陆续设立完成并投入运营,聚焦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项目投资,发挥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起设立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产业、传统产业升级及重点产业布局项目。同时,各地也成立了产业投资基金,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要求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为推动 《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实施,中央财政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基础上整合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 《中国制造2025》资金。围绕 《中国制造2025》战略,重点解决产业发展的基础、共性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产业向纵深发展。重点支持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加强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为各类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产业和技术支撑。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再加计扣除50%,进一步放宽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并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同时简化了审核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四技”业务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予以500万元以下免税、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税政策,并将五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科技转让所得税优惠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并将享受优惠的投资对象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优惠主体由公司制创投企业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出台了重大技术装备、新型显示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等领域进口税收政策,对技术先进确需进口的原材料、消耗品、零部件等物资免征有关进口税收,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所得税税率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扩充高新技术领域范围。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止2017年6月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受益于可抵扣进项税进一步增加,前期已纳入试点的行业减税2635亿元,原适用增值税的行业 (主要是制造业)减税2897亿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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