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
日前,工信部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7〕40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工信部将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工信部将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拓展和升级信息消费。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9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 (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以EMS邮政快递或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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