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立市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斌
日前,记者从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2008年起,长春市将建立市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以便进一步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建立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成专业化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近年来,长春市极为重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力举措,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市场化水平,进而促进其实现快速增长。截至去年9月末,全市民营企业户数已达到16.3万户,同比增长23.67%;个体工商户达到46.96万户,同比增长16.89%;民营市场主体达到63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4.68%;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0100亿元,同比增长12%,远远高于其他经济成分。 尽管如此,长春市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上却没有丝毫松懈,而是在新的一年里又有新举措。据了解,此次长春市将重点把去年的市百强民营企业、市百户科技型 “小巨人”企业和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定为市领导的民营经济工作联系点,其目的就是以此带动县 (市)区、开发区领导主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着力解决“不想接触”、 “不敢接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成本高、融资难、办事难等问题,进而建立起 “亲”、 “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在营造良好民间投资环境方面,长春市还将对标浙江省、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和发展预期;在转型升级方面,将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高端、智能化水平;在引导开拓市场方面,则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与此同时,长春市亦决心积极帮助民营企业降本减负,做好国家、省和该市支持民营企业降本减负政策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减轻这些企业的负担。这其中的重点是:全面深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着力推进国家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强化民营重大事项督办,确保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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