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9个国家级功能区试点“证照分离”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陈丙会
中国工业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印发了 《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简称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明确在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范围内自主选择复制推广,其中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直接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介绍, “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继 “先照后证”、 “多证合一”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 “证照分离”改革,实质在于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重点解决 “办照容易办证难”、 “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为此,今年1月12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 《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2018〕2号),明确建立山东省编办、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负责全省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郭际水说,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共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改革要在下半年全面推开。 《实施意见》明确在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范围内自主选择复制推广。具体来说,一是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直接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的,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这些改革方式的目的就是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 “证”从营业执照办理中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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