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飞:推进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曹雅丽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成为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会副主委,广西财经学院院长夏飞表示,由于贸易结构不平衡、贸易增长动力不足、非关税贸易壁垒突出、贸易摩擦加剧、市场流通不畅等问题,导致贸易便利化程度较低,中国—东盟贸易增速低于预期水平。大力提升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程度,对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推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迈入全面发展新阶段,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进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先行试验区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为此,夏飞建议:第一,倡导建立多国参与的产业链。国际产能合作是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产品输出和产业转移的方式进行产能位移,是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的主要路径。当前,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合作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在商品结构、区域结构、主体结构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平衡,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围绕中国与东盟国家有迫切需求的产能合作项目,建立多国共同参与的产业链,充分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细化国际分工,在合作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实现中间产品、最终产品贸易便利化。 第二,设立中国—东盟(北部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有利于打破传统贸易时空局限,降低企业参与对外贸易门槛,缩短国际贸易环节,扩大企业利润空间,适应新时代中国与东盟国家消费升级换代的需求。因此,建议抢占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加快设立中国—东盟 (北部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弥补中国—东盟传统对外贸易模式的不足,倒逼传统外贸企业升级换代,形成强劲新动力以解决贸易增长动力不足的问题。 第三,营造高效便捷安全的通关环境。提升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水平,要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合作,创新通关监管作业模式,制定统一的制度和标准。一是简化通关程序,合理删减不必要手续,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支撑 “单一窗口”运行,实现区域内各国信息互联互通,提高通关效率。二是推行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 (AEO),协调改革中的安全性与便利化问题,在保障一国贸易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贸易便利化。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推行统一标准。不同国家货物出入境通关的手续和标准存在巨大差异,大大降低了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积极性。为了实现中国—东盟贸易高质量快速增长,应统一区域内各国的认证条件和货物出入境审核标准,逐步与世界标准接轨,从源头上解决非关税贸易壁垒等突出问题。 第四,建立双边和多边谈判协商机制。2008年以来,中国—东盟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东盟国家对华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数量突增,严重降低了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因此,建立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双边和多边谈判协商机制,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刻不容缓。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对推进贸易便利化所持观点各异,但中国和东盟大多数国家又同属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立场相近。中国应肩负起大国责任,发挥核心作用,在谈判进程中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缓解贸易摩擦。 第五,建立统一的物流标准体系。随着中国—东盟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物流标准体系,对现行物流标准不断调整、更新和补充,以适应物流业快速发展趋势。因此,建议在已成立的东盟标准与质量咨询委员会中加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东盟标准体系委员会,专门负责中国—东盟物流标准体系建设。统一的物流标准体系将有助于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最终实现中国与东盟各国市场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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