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注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3·15消费者权益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在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大背景下,消费升级换代已经渗透到了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更事关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指出,没有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就不敢放心消费。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认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前提,消费者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是消除消费顾虑的关键。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于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需求从 “要有”到 “要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什么样的经济体系就有与之相适应的消费方式。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持续的增长,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将呈现出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不断增强的趋势。同时,随着科技创新加快,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特别是大量服务经济的涌现,直接推动消费经济的繁荣,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渐凸显。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意识愈加增强,消费维权舆情热点频发。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表示,如今民生问题交叉体现在各个领域,民众的要求也呈现从 “要有”到 “要好”的转变。目前,民众获得感虽提升,但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仍有不少 “操心事、烦心事”。
打击假冒伪劣电商责无旁贷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打击假冒伪劣,电商责无旁贷。就实际制假造假的环节来看,相关法律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在适当时机启动对有关制售假的刑法修改,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并加大对制售假人员的经济惩罚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董事长葛华勇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在联名提交的 《关于电子支付立法的提案》指出,伴随着电子支付超常规发展,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及责任界定与承担日益复杂,信息泄露、资金被盗、违法诈骗等风险点逐步显现,已影响到支付产业的规范发展和安全运行,迫切需要国家从立法层面予以关注和解决;随着数字货币探索的不断深入,进一步规范电子支付,为数字货币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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