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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0举措促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发力,支持四川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通过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统筹协调10条举措,着力为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文化旅游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四川省 “金熊猫奖”和 “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评选活动,争取在3年内扶持发展100家重点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对民营文化企业经营收入首次到达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给予上台阶奖励。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或旅游产业领域示范园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省级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基地)、健康旅游基地、工业旅游基地、体育旅游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等,给予奖补。 (李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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