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斌 记者日前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吉林省正在紧紧围绕 “调整、巩固、创新、提高”的整体定位,紧扣新时代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全面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 据了解,自今年起,吉林省将把“四个最严”贯穿于 “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正在实施的主要举措包括: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变更、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多组分生化药生产企业、原料药生产企业、提供互联网交易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执业药师 “挂证”专项整治等9个专项检查,并实现全部疫苗生产企业及全部在产疫苗品种、重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疫苗配送和接种单位、经营特殊药品的批发企业、一次性无菌和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等6大方面检查全覆盖,确保无死角。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设定监管对象范围和监管任务,规范各级监管部门行为;强调企业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责任,确保实现生产全过程留痕、数据可追溯、问题可核查,坚决防止人为篡改和编造生产记录;加大对疫苗、注射剂、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特别是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品种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探索药品生产数据备案化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进监管执法档案电子化管理。 全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简化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程序,取消部分许可审批检查环节,积极探索药品批发许可证和GSP证书到期换证免于现场检查政策;努力为医药行业 “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提供政策支撑,重点抓好支持 “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建设具体举措的落实,倾力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医药产业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口岸药品检验所、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化妆品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和GLP实验室等一批监管室所建设。 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把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纳入大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会商、协商、联动机制;制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药品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定期进行研判,并重点针对行业 “潜规则”和互联网违法行为开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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