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动态 沈阳实行证照分离瘦身许可管理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李淑梅 日前,中国工业报记者从沈阳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沈阳市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破解 “办照容易办证难” “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对 “证照分离”进行改革,直接取消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 “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 “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要优先推广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审批业务100%网上能办。 据了解, “证”和 “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各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证照分离”改革是 “先照后证”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本意是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的事项,将许可类的 “证”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分离出来,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有效区分 “照” “证”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实现 “一照一码走天下”。 “证照分离”改革把降低门槛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困难留给政府,实现从 “以批代管”向 “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按照 “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证照分离”改革后,沈阳市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涉企证照事项事中事后日常监管模式。完善证照联动监管机制,深化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和完善违法失信 “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局面。创新 “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形成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协同互动、信息共享、多维共治的信用监管新模式,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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