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推出扶持民营企业新政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斌 作为国家级新区和长春市最大的工业经济开发区,长春新区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极为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相继出台并实施了多项支持举措。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每年梳理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举措加以化解。前不久,新区又推出了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的多项新举措。 据长春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本区产业规划布局,并新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得国家工信部 “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对新建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升级为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0万元资金支持。 对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购置安装关键工艺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年度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长春新区积极推动民营经济中的新兴独角兽企业发展。对于此类企业研发设备购置及经认定的研发投入,按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亿元;对研发投入特别大的优质企业,则采取 “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对主持制定和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和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每户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80万元。 为了扶持更多民营企业上台阶,长春新区鼓励中小企业晋档升级。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直报的工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并在首个完整统计年度实现同比增长20%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对上一年度产值 (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对入驻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点,且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30%以上,年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型生产企业,给予房租价格50%的补贴,最高补助每月每平方米30元,补贴最高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最多可享受3年。 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民营企业新引进并签订至少3年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补贴。 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长春新区新设立了5000万元的贷款风险补偿金池,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发 “双创贷” “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同时对企业通过创新型业务平台获得的贷款,按照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此基础上,长春新区还大力支持生产型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并按照实际发生租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企业,每户企业给予最多30万元的发行费用补贴。 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对于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上市或通过收购新区外上市公司实现重组上市的,给予200万元补助;对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实现挂牌或通过收购新区外挂牌公司实现重组挂牌的,给予8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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