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发布 造船业搭上智能化快车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郭宇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近期发布了 《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南以全面推进数字化造船、实现关键环节和流程的智能化改造为重点,研究构建结构合理、界面清晰、重点突出、协调配套的船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更高阶段需求 辽宁省造船工程学会秘书长戴淮波认为,船舶总装制造产业处于产业链的中游制造环节,随着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日益变化,船舶智能制造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记者了解,在过去的一年中,智能船舶研发生产取得多个新突破。 “一个平台+N个智能应用”模式在三大主流船型上成功示范应用,我国造船业全面迈入 “智能船舶1.0”新时代。 两家船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单位——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大连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使用 “全面钢板印字机” “钢板数控切割” “焊接机器人”等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作业,生产周期明显缩短,物料消耗明显降低,作业人员明显减少。记者从相关船企了解到,2019年,船舶企业深入开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将智能制造作为船舶工业强化管理、降本增效的主攻方向。 在积累了更多成功经验后,船舶智能制造标准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制造水平的提升。 征求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的建设目标,到2020年,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累计制修订30项以上船舶智能制造急需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船厂应用标准。到2025年,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船厂应用标准,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分模块制定 依据 《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行动计划 (2019—2021年)》中建立船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相关要求,基于船舶总装建造的特点,对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 “基础共性” “关键技术”和 “船厂应用”三项大类条目,在 “关键技术”条目下,细分为:“互联互通与系统集成” “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 “智能服务”“智能船厂”等中类条目,构成船舶总装建造和柔性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结构。 指南中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共性标准用于统一船舶智能制造相关概念,解决船舶智能制造基础共性问题,包括 “通用标准” “检测标准” “评价标准”与 “安全标准”。 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互联互通与系统集成” “智能船厂” “智能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等四个部分。 标准更精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 (ISO/TC8)主席李彦庆表示,关于智能,站在造船的角度,会关注智能船舶,站在航运角度会聚焦智能航运,站在港口角度则考虑智能港口,站在物流的角度会构建智能物流,站在支持服务的角度会重塑信息服务。 在大的标准框架下,针对不同模块的智能技术提出了更多细化标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标准中提出,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在船舶制造中的应用、AR/VR在船舶制造中的应用、边缘计算在船舶制造中的应用、5G应用等四部分。 人工智能应用标准,主要包括船舶总装建造场景的数字化描述与定义标准、知识库构建的标准、数据驱动性能评估等通用要求标准;船舶总装建造过程中现场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挖掘,智能决策和协同控制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要求标准。 AR/VR应用标准,主要包括面向船舶总装建造的AR/VR通用要求、互联互通、系统集成、人机交互、性能测试、虚拟现实软件及数据处理的应用标准等。主要用于规范基于AR/VR的船舶总装建造相关人员与信息系统多通道、多模式和多维度的交互途径、模式、方法和技术要求,解决包括AR/VR高可靠性和安全性交互模式,及与现有设备的融合协调和高效集成的问题。 边缘计算应用标准,主要包括船舶制造边缘计算应用所涉及的架构、计算及存储、安全等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船舶制造行业中边缘计算技术、设备或产品的研发和应用,规范边缘计算技术在船舶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5G应用标准主要包括面向船舶总装建造的5G环境构建标准 (船厂的网络节点布置,数据传输速度和稳定性);新一代支持5G的设备终端与技术要求标准。 落实计划放实处 标准在落实方面,指南提出鼓励和支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造船企业 (集团)、科研院所等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推动加强船舶总装建造标准化技术支撑力量,整体统筹协调推进船舶智能制造标准制定与实施。 并将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船厂应用方面共性和急需标准的研究制定,实现标准与船舶智能制造技术发展的同步推进,积极推动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标准全过程试验验证,形成有力标准支撑。 加强宣贯培训,加强交流与合作的同时,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建立健全船舶智能制造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专项政策和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既具备智能制造理念、技术和思维,又熟悉船舶总装建造流程的复合型、实用型、现代型的智能制造高级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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