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明专利超50% 央企确定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邹洁 “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专利拥有量持续增长,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重点专利布局,工作模式更加成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打造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占有效专利拥有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中国专利奖获奖数量占全部奖项数量20%以上。与2019年初相比,中央企业美日欧有效专利拥有量翻一番,专利质量评价优秀企业数量翻一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增长50%以上,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数量增长50%以上。”这是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的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中提出的2025年央企知识产权工作目标。 两部门还在3月11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各地方国资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地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 《意见》要求各央企:要坚持知识产权战略引领。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着眼企业长远发展需要,对标世界一流,编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专项知识产权规划;要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将自身先进专利技术纳入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形成标准必要专利;要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优先在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具有领先水平和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申请海外专利,加强海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能力;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强国际商标注册,培育知名品牌,对科技创新成果、核心竞争优势、商业模式等进行商标品牌化建设。加强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 在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上, 《意见》提出:央企应加大知识产权实施力度。鼓励建立内部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有偿使用机制,制定企业对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程序和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分级管理,盘活现有资源。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充分利用分配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合规使用。通过评估、协议、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购价格。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投放市场前,开展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分析,同时严格按照约定的范围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通过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证券化、构建专利池等市场化方式,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海外股权投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立服务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企业知识产权提供咨询、评估、经纪、交易、信息、代理等服务。制定技术转移服务制度,建立信用与评价机制。在中央企业 “双创”工作中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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