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观察 数字平台战“疫”显威力,疫后发展该何往?
■ 王宇霞 秦亚星 数字平台包括促进商品和劳务流通的电商平台、外卖平台、出行平台等交易类平台;促进信息传递和社会交往的资讯、视频等媒介类平台,微信、QQ等社交类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类平台;为经济运行或产业运行提供软硬件基础的云计算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平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 为防控部署与人员管控提供工具。在疫情上报和排查方面,疫情防控上报和健康登记平台被政府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机构广泛使用,通过人员的信息填报、实名核对、实时测温、数据管理、快速制作电子出入证等功能模块,有效解决了以往数据层层上报、效率低、反馈慢、易出错等诸多弊端,实现了人员 “无接触”,为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以及有序复工提供支撑。 为物资对接与供应保障提供媒介。湖北省搭建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抗疫物资的生产、库存、采购、调拨、分配、签收、审核等全过程可视可追踪和高效集中管控。此外,海尔、用友、航天云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相继发布医疗物资信息供需对接平台,保障应急物资的精准高效匹配。此外,电商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等在城乡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及时的服务。 为 “挽救”企业和稳定就业提供手段。数字平台为 “线上复工”和 “宅家办公”提供支持,如腾讯、阿里、华为、用友等企业推出的腾讯会议、钉钉、WeLink、友空间等在线办公平台,帮助企业低成本、快速实现在线会议、协同办公。此外,数字平台为线下商家向线上转移提供新渠道,为供应链协同提供支持,还为企业和个人创新发展方式提供渠道,为快速吸收闲散劳动力、开拓新就业形式提供支持。 数字平台暴露诸多问题 平台治理与监管有待加强。受疫情影响,数字平台成为人们日常消费主阵地,但伴随着平台的不断趋热,平台乱象层出不穷。一是质量管控成最大痛点。二是虚假发货等诈骗行为频频发生。三是 “坐地起价”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售后服务问题严重。五是商家 “砍单”行为时有发生。 平台盈利模式有待深入探索。疫情暴发催化了一系列平台的快速发展,一扫之前 “烧钱续命”的阴霾。但随着疫情结束,外部环境将发生大幅变化,这些平台发展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一是平台用户留存以及用户消费水平难以保证。二是供应链建设依然面临重大考验。平台所拥有的优良的供应链是货源、配送效率、商品质量的重要保障,但供应链建设的巨大成本仍然是很多平台的痛点。 平台缺失与整合问题突出。一方面是平台建设不足。如疫情初期缺乏防疫物资信息服务平台,导致物资的需求、供给、运输等环节效率低下,难以实现物资优化配置和追溯监管;还有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不足带来很多问题。另一方面是平台孤岛问题严峻,如卫生部门、公安、交通、通讯、医疗物资管理部门等部门均建有数字平台,但目前各平台数据仍未充分打通。 平台应用亟待丰富和深化。当前产业互联网平台尤其是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虽然在应用场景开发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就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而言,当前平台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描述性应用多、预测性和决策指导性应用少,单点局部应用多、跨部门协同应用少等问题。 数字平台发展建议 加大平台建设与整合共享力度。一方面要加大重要紧缺平台的建设,拓展平台覆盖广度。如推动能够紧密联系群众、覆盖广大居民的社区网格化平台建设。另一方面要打通数据 “结节”,加快推动平台的整合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快推动“散” “乱” “小”平台的整合,如在应急管理方面,整合所有在用、在建的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数字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全国一体化应急管理数字平台,全面提升事前监测、事中处置、事后恢复的应急处置能力。 持续丰富和深化平台应用场景。建平台是基础,用平台为目标,平台应用的拓展和深化是未来平台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深挖目标用户需求,不断拓展数字平台的应用场景类型。二是不断推进应用场景深化。三是打破平台应用场景的部门、业务局限,开发跨部门协同类应用。 深入探索平台盈利模式。探索数字平台疫后盈利模式,是巩固疫情期间 “打下的江山”的重要途径。一是提高平台数字化运营能力。二是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增强用户信任感和体验感,提高用户留存率。三要加强数字化供应链建设,推动货源、物流、库存等方面的精准调控,尽量缩短供应链,是降低损耗率、进而更好发展的关键。 加强平台治理与监管。一是在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厘清数字平台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数字平台的履责范围,进一步明确面向数字平台的监管原则和执法标准。二是要结合政府、社会等在治理和监管方面的特殊作用,明确各方的监管职责与角色分工,构建多元共治的平台监管和治理体系。三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数字平台,实行差别化监管,精准施策。四是推广数字技术治理,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平台治理与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模式。五是维护或建立必要的市场自由竞争机制,为平台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作者单位:赛迪智库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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